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二读通过了《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的修订法律案,该法律案提出,国家统一法人登记簿上进行法人注销登记的,可成为终止对其行政诉讼程序的依据。
法律案对《俄罗斯立案行政违法法典》第24.5条和第31.7条进行修改。增加了行政诉讼案件终止的法律事由:仲裁法院作出关于行政违法法人破产案件的破产程序终结裁定,国家统一法人登记簿上依此裁定进行了法人注销登记的。法案解释说明中指出,在此事由未被记入终止行政诉讼法定事由时,有些部门在工作中就经常遇到由此造成的困难处境。
比如,联邦海关局工作人员在得知被处罚法人注销的情况下,还需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31.9条第1款的规定,只有在2年诉讼时效经过后才能确认其为无法追回的欠缴罚款并进行注销。由此,自2010年1月至2016年8月间,联邦海关局不得不对解散法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令就有557份,共计5.53亿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