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驻华大使馆领事部通告,根据俄罗斯驻华大使馆与“Lex Systems”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日签署的合约,北京俄罗斯签证中心有权额外收取服务费。除了遵照《俄罗斯联邦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便利公民往来的协议》所规定的以及根据领事规费标准由俄罗斯联邦领事机构征收的领事费。除上述费用以外,其他的额外服务费用只有经俄罗斯驻华大使馆批准后方 可收取。目前,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并未批准北京俄罗斯签证中心提供上述范围之外的、可能发生其他收费的额外服务。
向申请人强行征收任何额外服务费用,包括所谓的技术文件翻译费,均不合法。如果有强行收取此类服务费的情况,请将书面申诉书发传真至6532-4853或电子邮箱:visa@russi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