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该公约成员国包括除丹麦外欧盟所有成员国以及墨西哥。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2005年6月30日通过的《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中重要的里程碑。该公约规定了管辖权规则、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内容。批准公约的国家将尊重合同当事方选择的管辖法院,法院判决也会得到适用公约国家的承认和执行。相关人士认为,该公约的生效将为欧盟企业与欧盟外企业开展商务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同时也会吸引更多国家考虑加入该公约。
该公约起草方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中国和俄罗斯等,所有这些国家都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成员。该公约可能成为全球范围内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法律基础。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生效,无疑将促进该公约下不同成员国之间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值得一提的是,这对于规范仲裁裁决在不同成员国之间承认与执行的1958年《纽约公约》形成了一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