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正在稳步推进税制改革
2004-04-12 14:26:36
历时10年有余的俄税制改革伴随着俄罗斯经济的震荡起伏,饱偿了激进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各种艰辛,终于步入了稳步发展的道路。特别是最近几年,以《俄联邦税法典》第一部分及二部分的颁布和实施为标志,以简化税收种类和降低税收负担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公平合理和稳定规范的税收政策为目标的税收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普京当政后,采取了一系列务实的政策,实现了社会稳定、经济增长,一些主要西方国家先后承认了俄为市场经济国家,并表示支持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然而作为直接调节各经济主体利益的俄税收政策,始终倍受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新年伊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组便来到莫斯科专题分析研究俄税制改革的进程和结果,俄各大新闻媒体对税改更是争相评论,官员、学者和百姓各抒己见。总体上说,他们认为俄税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方向是正确的,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做好下一步的改革工作,俄财政部第一副部长谢尔盖?沙塔洛夫在刚刚结束的由财政经济发展国际研究中心主办的《2002年税收和会计核算》年会上阐述了俄政府税制改革计划。现择其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俄税制改革拟采取的新举措及其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
从今年开始,俄政府决定采取及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消费税 俄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取消公路使用税,这就迫使俄政府将筹措出2000亿卢布用于补偿收入下降的地区。现已找到了解决办法:制订了汽油、柴油和机油消费税的新方案。从2003年起,这项消费税收入的60%将直接拨给地区。此外,作为对2004年将取消销售税的补偿,俄计划在2004年将石油产品的消费税收入全额转给各地区。
除此,还将对消费税进行原则性的修改。《俄联邦税法典》第22章修正案已于去年年底获得国家杜马通过(2002年12月31日通过的第191-ФЗ号联邦法),该修正案的内容均涉及到石油产品的消费税。其主要内容有:有可能获得交纳消费税权利证明的单位数量增多了,这主要是指那些不具有储存和销售石油产品能力的批发商。可见,对那些拥有很多汽车加油站的企业来说,其纳税方式将会改变,它将使设立这些加油站的地区平等地缴纳税赋。
国家规费 《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关于国家规费的章节将于2004年生效。纳税人在向俄国家机关交纳国家规费时,现行的所有规费将予降低并实行统一的标准。俄国家规费的征缴,对纳税人来说是在实施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果。
现在并不作为俄国家规费的某些收费项目也将作为国家规费交纳。经营许可证收费和有价证券发行税将合并为一种国家规费。有价证券发行税本身将被取消,而作为国家规费的收费标准将从现有的0.8%降到0.2%,且在任何情况下,国家规费将不超过10000卢布;鉴于通过这样的章节,"俄罗斯"、"俄联邦"及与此相关的词语之名称使用税将被取消;俄法院诉讼收费标准也将降低,而缴费人的范围将会扩大:包括所有国家机关(税务机关也不例外)在与纳税人发生争议需到法院诉讼时,也要缴费。
财产税 俄从2004-2006年将按税法典单独规定的四个章节纳税,即单位财产税、个人财产税、土地税、继承和赠予税。其后将前三项合并到一个章节中,称其为"不动产税",但这要在2006年以后实行。确定合理的纳税基数、使公民个人财产和单位财产的市场价值成为纳税基数,这将是要坚持的原则。
俄各地大众媒体指出,俄财政部第一副部长沙塔洛夫曾明确表示:个人财产税税率不会提高2-4倍。据专门资产登记局的资料,现行的财产评价制度,即使对质量相似的住宅进行估价,也会得出各种不同的结果。不同收入水平的公民要支付同样多的税额,而实行个人财产市场评价制度将拉平纳税基数,在此情况下的税率将下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或下降更多。对生活不富裕的人们来说,预定的最低免税额可能使其一分不缴或交纳很微薄的数额;而住房条件好的则需交纳较高的税额。这就是俄政府所认为的社会合理性因素。
至于单位财产税,作为对突然取消销售税的一种补偿税种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认为是件新事物。俄政府已决定首先试验性地实施消费税方案,然后再决定如何实施单位财产税。单位财产税将进行改革是肯定的,但怎样改,暂不明朗。
统一社会税 俄统一社会税税率下调日期至今尚未明确,要么2004年,或者2005年,初步的方案还未最后选定。但值得注意的是,降低统一社会税税率将带来的俄国家预算收入减少的数额估计为1600亿卢布,因此,统一社会税收入的减少将与提高国家预算支出的效益紧密相连。俄计划在2003年春季完成对各级国家预算支出的综合分析,将通过改革行政体系的途径达到压缩预算支出(无效益的)的目的。
专家们认为,有效的统一社会税税率应这样逐年下降:如果2001年税率水平为31.5%,那么2002年则期望为29-30%,而不要再多。
增值税 关于要求延长出口商返还增值税期限的建议被政府最终给予拒绝,新的返还出口增值税的方案将于春季出台。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传统出口商将得到缩短增值税返还期并简化程序之类的方案,其他的纳税人也会得到某些承诺。当然,还有过渡性的计算办法:按发运的货物缴纳增值税,可相应地扣除货物的进项增值税。
农业税 现在俄农业税"不受重视",只是在克拉斯诺达尔边区和别尔哥罗德州得到了实施。其他各地区则认为保留利润税的优惠对其更为有利。
关于农业税,俄政府正在起草新办法,同样将在2003年春季发布。对于小生意人和一般的商品生产者来说,农业税收缴将采用简便的纳税制度。对于大型的商品生产者已制定了一般纳税制度,其中包括征收24%的利润税,但税率由4%向24%的过渡要在5至10年内分阶段地完成。
资源使用税和其它税种 今年俄税法典将增加新的章节,将对自然资源使用税的征缴办法进行改进,其中对有些资源将变成非税收交费。首先将涉及到的是使用林业资源的交费和污染环境交费。
2003年春季俄还将通过有关关税及执行《产品分成协议》的缴税办法的税法典新的章节,并将于2004年实施。
二、俄税制改革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税法典修正案 俄政府在宣称保持税收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同时,经常提交税法典的"技术性修正案"。这些修正案通常是很原则性的。俄在通过这些修正案时,一般是在各种不同的时期进行,不为纳税人预留一定的滞后时间,以便让他们去适应。俄第一副财长沙塔洛夫实际上也承认,这种情况总是摆脱不了。
税收统计核算 简化统计核算报表是俄税制改革的目的之一,俄政府承认目前在这方面的改革是不成功的。俄税务统计核算工作过于繁琐复杂、效率低下,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相脱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数字总是两样,各方对此意见较大。一些专家学者常常列举大量反面事例,对此大加讽刺,对俄政府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当然,关于俄企业税负过重问题、国家税收政策稳定问题、以及个别税种所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俄各方争论也较大,意见一时也难以统一。
总之,俄税制改革进程在困难中稳步向前推进,尽管目前由于面临议会和总统选举、以及俄偿还外债高峰期等因素影响,难以有大的进步,但其目标是明确的,方向是正确的,这为俄早日建立起稳定、公平的税收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驻俄联邦使馆经商参处
200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