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律网--专业创造价值
中俄条约
当前位置: 中文版中俄条约政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联合声明(莫斯科,1994年09月03日)


作者:   来自:中俄法律网   点击数:-2   编辑时间:2009-11-20 13:09: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

  重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中俄相互关系基础联合声明的原则,

  强调中俄从保持和巩固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关系和建立新的建设性国际关系的必要性出发,

  本着为加强国际和平、安全和稳定做出重要实际贡献的愿望,

  重申关于互不使用武力,特别是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义务,

  声明双方采取措施不将各自控制的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俄罗斯联邦总统

        江泽民 叶利钦

        (签字) (签字)

  一九九四年九月三日于莫斯科


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网站,其内容仅供参考,本网站的所有者对任何人士使用本网站内容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转载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相应的来源和作者。
版权所有 周广俊律师   京ICP备05052299号   技术支持:立达工作室